close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買到海砂屋欲解約 掉窗砸鄰仍判賠
林姓女子買到海砂屋,打官司要解除契約,但契約還沒解除,鐵窗卻不堪牆壁剝裂而掉落,砸毀鄰房的遮雨棚。
鄰居訴請賠償,林女認為責任在原屋主,與她無關。法官認為,意外發生在註銷所有權登記前,林是屋主,判決仍要賠修復費用4萬6千元。
林女2014年元月間向侯姓男子購買位於台南市區的造型天花板中古屋,她請工人整修,拆掉天花板及裝潢,才發現天花板處鋼筋裸露且鏽蝕斷裂,後陽台橫梁斷裂,外牆有嚴重裂縫。
她停止施工,並委請土木技師公會鑑定,認定氯離子含量高,導致多處梁、版鋼筋鏽蝕、混凝土爆裂;且平均抗壓強度遠低於一般強度,結構安全有危險。
她訴請解除契約及要求損害賠償,直到去年4月間,雙方才在庭上和解,解除買賣契約,註銷所有權登記。不過,去年元月間一處窗戶鐵窗卻掉落,把鄰居遮雨棚砸毀。
鄰居求償,但林女認為她連住都還沒住,鐵窗是因牆壁剝裂而掉落,是原屋主要負責任,庫板天花板拒絕賠償。
鄰居打官司,一審認為,林女雖買到瑕疵屋,後來經調解,也已解除契約,但鐵窗掉落時,林仍是屋主,因此要賠償,須付款修理費4萬6千元。林女上訴,二審仍駁回,全案不得上訴。
更多udn報導:女主播PTT發千字文 訴如何被黑掉?與老爸同帥!男星22歲兒子露臉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買到海砂屋欲解約-掉窗砸鄰仍判賠-191100196.html
DDBBDE91A1B59D11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